2023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我校招生工作,维护广大适龄少年入学权益,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114)和《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遂教体函〔2023〕44号)文件精神及经开区社事局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3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和划片入学的原则。初中招生入学实行免试入学。学区范围内不得选招漏招。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招生、透明招生。
(三)坚持控制班额、校额招生的原则。做好学校规范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18个班,900人。
三、学区划分
九莲街以南,明月河以北,涪江以西,渠河以东的共同包围区域。
四、招生对象
(1)直升生:符合直升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
(2)学区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学区内实名所属房屋产权或者户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特别说明:
①符合招生对象中第(2)类条件,但在经开区内其它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参加现就读学校校内直升。
②特殊对象:经开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部分退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招商引资投资人或企业高管人员、遂州英才卡持卡人、港澳台同胞、援藏援彝干部等特殊政策人员子女,按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入学。
五、招生程序
(家长)网络注册报名→(学校)初审→(学校)复审→(学校)录取→(主管部门)统筹学位→(学校)学位确认→(学生)报到
1.网络注册报名时间:6月12日——7月2日
2.网络注册报名渠道:
(1)《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家长手机端入口——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川教通”APP,进行网上填报。
(2)家长端其他报名入口
一网通办:www.sczwfw.gov.cn(注册—报名—一件事服务—学习)
3.网上初审:6月12日—7月3日
4.现场复审:
(1)时间:6月21日上午8:30 (第一批)
7月4日上午8:30 (第二批)(复审时间如有变动,则以学校通知为准)
(2)地点: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学术报告厅
(3)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学术报告厅进行复审。
5.录取:7月6日—7月10日
家长可通过“川教通”查询录取结果。
6.报到、录取通知书发放:7月11日上午8:30
被录取的学生家长,到学校进行学位确认和报到,同时领取录取通知书。
7.材料准备
(1)除“直升生”以外,其余各种身份类别适龄学生均需提供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户口本无法证明亲属关系、监护关系则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2)直升生——勿须准备材料,直接网报。
(3)户籍在学区的——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房产在学区生的——其法定监护人具有本校学区内实名所属房屋产权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5)特殊对象 ——由监护人向所属部门提出申请,并向社事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8.录取顺序
按“直升学生”——“学区生”的顺序依次录取。
六、相关说明
(一)以上各种身份类型的适龄学生均需在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初审通过后,在指定时间内家长需带上相关材料到我校参加现场复审。
(三)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区内单纯小学毕业生和在区外小学就学属于本学区的六年级毕业学生,可以申请入学我校。
(四)凡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网报或者未参加现场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五)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进行我校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报名。
七、咨询电话:0825--2267367
八、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归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
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
2023年6月3日
附:我校学区划分示意图
红色框内即我校学区:九莲街以南,明月河以北,涪江以西,渠河以东
方法一:
1.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川教通”APP。
2.进入“川教通”APP,根据学生应就读学段,在“服务”处选择“小学入学报名”或“初中入学报名”进行报名。学生及家长无需注册账号,直接点击对应的升招报名系统即可进入报名。
方法二:
1.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
2.进入“川教通”微信公众号,根据学生应就读学段,选择“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进行报名。学生及家长无需注册账号,直接点击对应的升招报名系统即可进入报名。